在过去的6年时间里,律师曹红玲每周四都会到社区“坐班”。
2012年,湖北省武汉市政府斥资为市民购买法律服务,向1193个社区派驻律师,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高级合伙人曹红玲就是其中之一。
她被武汉市司法局分派到百步亭文卉苑社区,这是武汉市最大的保障房居住小区,2699户廉租房中低保户1500多户,残疾人约500户,两劳释解人员500多人,有暴力倾向的重大精残、智残人员50余名,涉毒人员若干。
在这个“全市最复杂小区”,曹红玲一呆就是6年,为家暴的女人打离婚官司、为单亲妈妈讨社保、为卖菜摔倒的老人要赔偿、为美团骑手追回丧葬费和抚恤金……
除此之外,她还在社区积极开展普法讲座,为暑期的孩子们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在曹红玲看来,我们所处的社会正在从“熟人社会”向“生人社会”,即“契约社会”过渡。许多事关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疏导和解决。
2019年7月28日,曹红玲在全省律师党建工作先进典型表彰会议上,作为全省优秀党员律师代表发言,曹红玲谈及6年派驻律师时表示:“律师往往只是站在己方当事人的角度处理问题,而如果我们换一种身份去面对纠纷,其实可以更好地发挥我们的专业特长。”
坐“冷板凳”也不当“摆设”
2013年5月,初来乍到的派驻律师曹红玲在居委会人眼中是个新添的“麻烦”,“增加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还要打表考核,帮忙安排活动时间。”
“如何让人们意识到律师的重要性,发挥派驻律师作用?”这是摆在曹红玲眼前的第一个难题。
“首先,我要让社区居民知道有个律师在居委会,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去找律师咨询。”曹红玲说。
情况复杂的社区从来不缺的就是“矛盾”,每周都有一两起纠纷需要调解处理,与坐“冷板凳”的曹红玲形成对比的是,社区居委会民调员忙得不可开交。
没有一张办公桌的曹红玲并不气馁,跟着民调员走门串户,主动帮助居民解矛盾、化纠纷。就这样,在曹红玲积极工作下,半年时间,居民们口口相传,都知道社区里来了个热心肠的律师。
居委会里,曹红玲也有了“咨询台”,居委会还给配了电脑等办公设备,上门咨询的居民甚至排起了队。
“很多居民非常需要法律帮助,特别是经济比较困难、知识层次较低的人群,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非常有限,平时有一些潜在的法律问题,并不知道是什么问题,通过咨询他会意识到这就是一个法律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的。”曹红玲说。
帮助家暴受害者走出阴影
社区中唐女士的案子让曹红玲终身难忘。
2013年12月的一天,曹红玲接到民调员的通知去居民家中家访,原来,3天前,唐女士和丈夫因琐事发生纠纷,丈夫对其大打出手。被丈夫家暴的唐女士“只知道疼”,因家庭经济困难,她甚至没有打算去医院。
最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唐女士被送往医院救治。医院诊断结果令人错愕——脾脏破裂。唐女士被摘除脾脏后,已达到七级伤残。
即便如此,唐女士对于是否要追究丈夫刑事责任仍然犹豫不决。“并不是夫妻双方感情有多深,她顾虑现在住的廉租房是丈夫名义申请的,告了丈夫,廉租房是不是就不能住了。”曹红玲说。
在接手这个案件后,曹红玲跑了医院三四次,通过近一个月的时间给她做法律解答和心理疏导,最终她勇敢地面对了这件事,她的丈夫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随后曹红玲又代理了她的离婚诉讼;然后又帮她解决了廉租房更名的问题;在她智力障碍的大女儿突然死亡后,又和社区工作人员对她进行安抚关怀,帮助她树立生活信心。
时隔两年之后,当曹红玲再见到她时,原来情绪低迷的唐女士已然不复存在,生活状态简直判若两人。“她居然做了直销,乐观开朗地向邻里街坊推销产品。”曹红玲说。
“用法律解决问题不意味着打官司”
虽然,曹红玲运用法律武器,帮助居民们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麻烦”,但是考虑到诉讼的时间、精力、经济成本,曹红玲总是将可能发生的最坏的结果和最大的利益先告诉当事人,在所有手段穷尽后再选择进入诉讼程序。
“社会转型期间,人们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式都需要改变,原来遇到问题找熟人找关系,现在考虑问题变成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曹红玲认为,用法律解决问题并不意味着就是要打官司,还可以通过社区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途径。
2017年7月,李女士在小区底商菜店里买菜,因地上有积水不慎滑倒,店老板的儿子将李女士及时送往医院并支付了几千块的医药费。但是年近50岁的李女士膝盖骨折,后来又经过了两次手术,花费了好几万才将病治好。
店主觉得自己很冤,认为李女士是自己不小心滑倒的,自己也支付了部分医药费,不应再负担更多的费用。
李女士向曹红玲咨询,在法律上到底应该如何认定责任。曹红玲告诉李女士,她作为一名正常的成年人在行走中应充分履行安全注意义务,造成自身伤害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菜店老板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应当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店老板对李女士受伤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然而,在社区民调委员会的主持下,调解几次停滞,对于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双方陷入僵局。
此时,曹红玲两手准备,一边继续调解,一边准备为李女士申请法律援助。所幸,经过漫长的一年调解,2018年6月,双方达成协议,店主赔偿李女士2万元。
“扎根在社区 服务于居民”
在社区做派驻律师和平时接待案件当事人有何不同?曹红玲认为,“专职律师代理的案子感觉还是离自己很遥远的,而在社区接触的案子都是身边发生的事情,这些事情也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于是,曹红玲在社区做法律咨询时,常常和居民聊着聊着,聊天的人就变成了案件当事人。
2018年6月,社区王女士的儿子突然因心梗去世悲恸不已,其子生前是一名美团外卖送餐员,就职于武汉某网络公司3个月。儿子死后,就职公司不肯出丧葬费和抚恤金,而公司员工捐款的5000元也被公司扣留了,并且表示,要拿这笔捐款必须签订一份“了断协议”。
王女士不知道怎么办,相互扯皮了五六个月也没结果,她试着去找了曹红玲,想问问法律上这事儿怎么看?
曹红玲分析认为只要能证明王女士的儿子是受该网络公司的工作安排并且工资是由网络公司发放,王女士就可以主张要求网络公司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曹红玲随后为王女士申请了法律援助,历经仲裁、法院一审,法院最终确认王女士的儿子和武汉某网络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应给予丧葬费抚恤金1.7万元。
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曹红玲表示,社区里的居民大多数都满足法律援助的条件,即使有少数不符合的,曹红玲会帮忙申请其条件稍微宽松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打消他们的经济顾虑。
2019年8月29日,采访当日,曹红玲收到王女士送来的法院判决书,虽然此时她已经离开工作了6年的文卉苑社区,已轮换到丹水池街丹北社区继续担任派驻律师。
回首6年与文卉苑社区居民的相处,曹红玲感慨和社区所有的工作人员成为了朋友,“社区的各项活动他们会邀请我参加,就连节假日的各种福利他们都会给我留一份。”
“每当我走进社区,很多居民都会主动跟我打招呼,端午节的时候有些居民还会送给我他们亲手包的粽子和煮好的咸鸭蛋。”也许正是人与人之间相互释放的善意和理解,让曹红玲由衷地表示,“我愿意扎根在社区,愿意服务于居民。”原标题:从坐“冷板凳”到“座上宾”——社区律师曹红玲“坐班”侧记